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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政策

格蕾絲毛巾(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讓您能夠安心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並立即生效,請您詳閱下列內容: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時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也不適用於非本網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

二、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方式

  • 當您造訪本網站或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功能服務時,我們將視該服務功能性質,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並在該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非經您書面同意,本網站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
  • 本網站在您使用服務信箱、問卷調查等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聯絡方式及使用時間等。
  • 於一般瀏覽時,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做為我們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依據,此記錄為內部應用,決不對外公佈。
  • 為提供精確的服務,我們會將收集的問卷調查內容進行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統計數據或說明文字呈現,除供內部研究外,我們會視需要公佈統計數據及說明文字,但不涉及特定個人之資料。

三、資料之保護

  • 只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時,本網站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四、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

本網站的網頁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也可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該連結網站不適用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五、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網站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不限於:

  • 經由您書面同意。
  • 法律明文規定。
  •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著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 當您在網站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網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網站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 有利於您的權益。
  • 本網站委託廠商協助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對委外廠商或個人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六、Cookie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Cookie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八、資料之查閱與刪除

  • 會員能隨時在網站的會員帳號查看授權的姓名與電郵資料,並且僅作為商店會員、訂單資料的內容。
  • 商店依照本人請求,可透過商店右上角聯絡我們管道提出刪除、停止使用該個人資料的要求。

  • 相關需求可來信至:a724088@gmail.com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為保障您的隱私,在未經您的同意前,格蕾絲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洩露給任何在本公司以外的團體或其他第三者知悉,您所留存的個人資料,我們將依《線上購物約定條款》負保密責任,除為完成交易或會員服務而提供給相關服務之配合廠商或本約定條款另有約定外,絕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在下列情況下,格蕾絲有權將您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的第三人:

  • 依法律之規定、或依司法、檢警調查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合法之要求。
  • 為保障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 為維護網站系統的正常運作及安全。
  • 您違反本約定條款,而格蕾絲依法行使權利者。

為了幫助我們更了解您的喜好與購物行為,進而提供您更好的服務品質,系統會保留您上網瀏覽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您的連線IP位址、使用時間長短、使用的瀏覽器種類、瀏覽及點選哪些商品資料等。


為了區別不同的使用者,系統會將cookies資訊寫入會員的硬碟中,其主要作用為儲存您在使用上偏好的特定資訊,方便您再次瀏覽我們的網站,cookies並不含任何可使第三者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與您聯絡的資料。您可在瀏覽器上的設定功能選項中進行cookies的設定。為了因應市場變化以及政府法令,當我們必須修改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時,我們會在網頁上張貼公告通知相關事項。



■ 隱私權聲明
  1. 本隱私權聲明及其所包含之告知事項,僅適用於本公司所擁有及經營之網站。本公司網站內可能包含其他連結或合作夥伴所提供之服務,關於該等連結網站或合作夥伴網站的隱私權聲明及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之告知事項,請參閱各該連結網站或合作夥伴網站。
  2. 本公司為了行銷、客戶管理與服務、提供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履行法定或合約義務、保護當事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財產保險、責任保險、售後服務、辦理贈獎活動(包含確認得獎者身份、提供贈品及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等)以及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目的,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可能蒐集您的姓名、生日、身份證號、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及地址等)、服務單位、職稱、為完成收款或付款所需之資料、IP位址、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使用者身分之個人資料。
  3. 為提升服務品質,本公司會依照所提供服務之性質,記錄使用者於本公司網站內的瀏覽活動等資料。該資料僅供作流量分析和網路行為調查,以便於改善本公司網站之服務品質,該資料僅止於總量上之分析,不會和特定個人相連繫。
  4. 對於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
  5. 在合約有效期間內,以及法令所定應保存之期間內,本公司會持續保管、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
  6. 對於您所留存的資料,本公司除了採用安全交易模式外,並承諾負保密義務,除了為完成交易或提供會員服務而提供給相關服務之配合廠商以外,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7. 在下列的情況下,本公司有可能會查看或提供您的個人或相關電信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 A、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命令。
    • B、執行本使用條款或使用者違反使用條款。
    • C、為保護會員服務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 D、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 E、為維護會員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
  8. 資料當事人得請求查詢本人的個人資料或要求給予複本。若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或發現資料不正確,可向本公司要求修改或更正。當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您可要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但因本公司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9. 為了便利使用者,本公司可能使用cookie技術,以提供更適合使用者個人需要的服務。使用者可經由瀏覽器的設定,取消或限制此項功能,但可能因此無法使用部份網站功能。
  10. 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為使相關服務得以順利提供、或使相關交易得以順利完成或履行完畢,若您不願意提供各該服務或交易所要求的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公司,並同意本公司就該等個人資料依法令規定、以及本隱私權聲明及其相關告知內容為相關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本公司將尊重您的決定,但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或條件,您可能因此無法使用該等服務或完成相關交易,本公司並保留是否同意提供該等相關服務或完成相關交易之權利。


1.簡介


  • a.我們的開放平台係指一系列 API、SDK、工具、外掛程式、程式碼、技術、內容和服務,讓其他人士(包括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和網站營運人員)可用以開發功能、擷取來自 Meta 和其他任何 Meta 產品的資料,或提供資料給我們。

  • b.若使用開放平台(包括處理任何開放平台資料),即表示您同意本《開放平台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的條款及政策,其中可能包括《Meta 服務條款》《Instagram 使用條款》《Meta 商業條款》《商業工具使用條款》,以及任何適用的 Meta 產品使用條款。

  • c.您也必須遵守《開發商政策》之適用規定,以及開發人員網站上的適用內容,包括文件(以下統稱「開發人員文件」)。

  • d.本條款將自您同意條款當日或以其他方式開始存取或使用開放平台起生效(以較早發生者為準),且將持續保有效力,直到您停止存取和使用開放平台為止,除非我們依據以下情況提早終止本條款。如果您代表實體同意本條款或存取/使用開放平台,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您有權可拘束該實體遵守本條款,且同意代表該實體受本條款規範(為免混淆,本條款其他地方所提及的「您」皆指稱上述實體)。在此進一步釐清,本條款已更新並取代《Facebook 開放平台政策》和《Instagram 開放平台政策》,任何現行條款、政策或協議中所提及的「Facebook 開放平台政策」、「Instagram 開放平台政策」或「開放平台政策」現在皆指本條款。

  • e.若您未能遵守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我們得將您的應用程式或帳號停權或永久終止,如下所述。

  • f.本條款中以大寫表示但未定義之詞彙(包括第 12 條「詞彙表」之內容),其定義請參見我們的其他條款和政策,包括《服務條款》《Meta 商業條款》;此處的「包括」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2.智慧財產權


  • a.我們給您的授權:在您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的前提下,我們授予您有限、非專屬、不可轉授權(轉授權給下述服務供應商者除外)、不可轉讓及不可讓與之授權,得僅在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使用、存取和整合開放平台。您不可出售、轉讓、或轉授權開放平台給任何人。除非本條款明文提供授權,否則您不得使用、存取開放平台,對開放平台進行整合、修改、翻譯、創作衍生作品、反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利用開放平台或此平台的任何部分。Meta 旗下公司保留本條款未明文授予的任何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包括行使任何此等權利之權利)。

  • b.您給我們的授權

    • i.您的內容:

      • 1.您授予我們非專屬、可轉讓、可轉授權、免權利金的全球授權:在有關操作、提供或改善開放平台或其他 Meta 產品之事項,得基於商業目的代管、使用、散佈、修改、執行、複製、公開演出或展示、翻譯任何您本人或他人代表您(包括您的服務供應商,或透過您的應用程式)在使用開放平台期間提供的資訊、資料及其他內容(以下統稱「您的內容」),以及據此創作衍生作品。即使您停止使用開放平台,此授權仍具效力。您授予我們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有權將您的內容併入 Meta 產品的其他部分;有權使用您的名稱、商標或標誌作為引述您內容的來源;有權使用您的內容作為推廣用途;有權分析您的內容(包括確認您是否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

      • 2.如果您使用 Meta 商業工具向我們傳送商業工具資料,我們對這類資料的使用將受《商業工具使用條款》規範,而非前述有關「您的內容」之授權。

      • 3.若在您向我們提供您的內容之前,該內容即為您所有,則根據本條款或其他任何適用條款或政策所授予的權利,或任何您透過開放平台分享而提供給他人的權限,該內容在您提供給我們後仍繼續為您所有。

    • ii.您的應用程式:

      • 1.您授予我們非專有、可轉讓、可轉授權、免權利金的全球授權,在有關操作、提供或改善開放平台之事項,得基於商業目的代管、使用、散佈、修改、執行、複製、公開演出或展示、翻譯您的應用程式,以及據此創作衍生作品。即使您停止使用開放平台,此授權仍具效力。上述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有權加入框架或連結至您的應用程式、在您的應用程式周圍置入廣告等內容、分析您的應用程式(包括評估您是否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

      • 2.在締約雙方之間,使用開放平台時,我們不受任何與您的應用程式或內容相關之條款或政策所規範(即使我們點擊或點按協議)。該等條款和政策均視同無效,本條款將不予接受及採納。

      • 3.不得將本條款的任何條文解讀為我們聲明或同意不會或未曾開發與您的應用程式類似或與其競爭的應用程式、產品、功能或服務。

    • iii.您的名稱、商標和標誌:您授予我們非專屬、可轉讓、可轉授權、免權利金的全球授權,可就您對 Meta 產品的使用,以任何格式和媒體使用您的名稱、商標和標誌作為經銷、行銷和推廣用途。即使您停止使用開放平台,此授權對既有素材和使用情況仍具有效力。

  • c.保護他人的權利

    • i.您不得在您的應用程式中提供或推廣侵權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用戶或第三方權利的內容。

    • ii.您會向所有適用之權利人取得(並聲明及保證您擁有或已取得)所有必要權利,以(1)授予本條款(包括第 2.b 條「您給我們的授權」)之授權、權利和權限;(2)在您的應用程式中顯示、散播及提供所有資訊、資料和其他內容;以及(3)透過其他方式運作您的應用程式,包括向第三方履行所有授權、報告及付款義務。

    • iii.如果您的應用程式含有您的用戶或其他第三方所提交或提供的內容,則您在回應聲稱侵權行為的通知時,須實施適當的通知和移除程序,並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及規範。在不影響您遵守前述規定的前提下,在美國,您必須遵循《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之所有規定。

3.資料使用


  • a.禁止行為:您不得從事以下禁止行為,亦不得促使或支援他人進行以下禁止活動(以下統稱「禁止行為」):

    • i.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用以根據以下個人特質歧視或鼓吹歧視他人,包括:種族、民族、膚色、國籍、宗教信仰、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家庭狀況、身心障礙、健康狀況或遺傳性疾病,或其他任何受適用法律、法規或 Meta 政策禁止的類別。

    • ii.處理開放平台資料就以下事項對申請人作出資格裁決,包括提供住宿、工作、保險、教育機會、信用貸款、政府福利或移民身分。我們所謂「資格裁決」,是指決定是否提供、拒絕或取消特定福利(例如:住宿或獎學金),以及決定這些福利適用的條件。

    • iii.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以遂行監視、協助監視或提供監視工具之目的。基於執法或國家安全目的,而處理有關個人、社團或活動的開放平台資料,亦屬於監視行為。

    • iv.出售、授權或購買開放平台資料。

    • v.未事先經我們以書面明文同意,即在搜尋引擎或目錄置入開放平台資料,或以其他方式在搜尋引擎或目錄上提供此等資料。

    • vi.試圖對提供給您的開放平台資料進行解碼、規避、重新識別身分、去匿名化、解讀、解密、反向雜湊或反向工程。

    • vii.變更您應用程式的核心功能或資料處理方式,致使用戶將其視為陌生或不同的應用程式,或是針對先前蒐集的開放平台資料大幅變更資料處理範圍;惟若您先重新提交應用程式,並通過應用程式審查取得核准,則不在此限。

    • viii.處理 Facebook 的朋友名單,在您的應用程式建立社交連結;除非每位連結對象已授予您資料使用權限以用於前述目的,則不在此限。

  • b.關於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的其他條款

    • i.除非必須針對適用用戶分享資料的特定產品或服務,有意義地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品質,否則不得要求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

    • ii.必須清楚告知用戶您為何要索取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來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 iii.謹此說明,您對於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的處理方式必須遵循適用的開發人員文件,以及遵守本條款的其他規定(包括「禁止行為」)。

  • c.分享開放平台資料:若要分享開放平台資料,您必須遵守本條款(包括第 3.a 條「禁止行為」、第 3.b 條「關於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的其他條款」、第 4 條「隱私政策」及第 5 條「服務供應商和技術供應商」)、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和政策,且僅限於以下情況:

    • i.以技術供應商身分蒐集的開放平台資料,作法悉依下文第 5.b 條(「技術供應商」)之內容所述

    • ii.非以技術供應商身分蒐集的開放平台資料

      • 1. 依適用法律或法規之要求(您必須保留適用法律或法規之規範或要求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索取時提供);

      • 2. 分享給服務供應商

      • 3. 用戶明確指示您將資料分享給第三方(請務必保留用戶提出明確指示之證明,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

      • 4. 和其他第三方分享非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且符合以下條件:

        • a. 您必須先以合約禁止第三方以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的方式使用開放平台資料(請務必保留該合約規定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

        • b. 您須確保該第三方與您同樣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且您亦須為該第三方的作為及不作為(包括該第三方的違規行為)負責。

  • d.保留、刪除和存取開放平台資料

    • i.除非依適用法律或法規須保留開放平台資料,否則您必須(並盡合理的努力確保服務供應商)執行以下操作:

      • 1.在合理情況下盡力將開放平台資料隨時更新至最新狀態,包括已修改或刪除的開放平台資料。若收到我們或用戶的要求,您即必須立即更新開放平台資料。您亦必須提供易於存取且指示明確的管道,讓用戶可提出修改或刪除開放平台資料的要求。

      • 2.在以下情況下,您必須盡快刪除所有開放平台資料:

        • a.當您無須再根據本條款和其他適用條款及政策,為了正當的商業目的保留開放平台資料

        • b.當您停止操作用以取得開放平台資料的產品或服務

        • c.當我們要求您刪除開放平台資料,以保護用戶安全(由我們全權決定)

        • d.當用戶要求刪除他們的開放平台資料,或不再擁有您的帳號(除非開放平台資料已經過彙總、遮蓋內容或去識別化,無法再連結至特定用戶、瀏覽器或裝置);若為技術供應商,則是當用戶或客戶要求刪除他們的開放平台資料,或客戶已不再擁有您的帳號

        • e.當適用法律或法規如此要求

        • f.依據第 7 條之要求(「法規遵循審查權利,以及本條款的停用和終止」)

    • ii.如果您依據適用法律或法規必須保留開放平台資料,請務必保留適用法律或法規之規定或要求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

    • iii.如果您收到誤傳的開放平台資料,您必須立刻向我們回報及刪除該開放平台資料,並在我們索取資料刪除證明時提供給我們。

  • e.限制的例外情況:本節上述條文(第 3.a-d 條)不適用於此處所述的特定開放平台資料。

4.隱私政策


  • a.如果您使用開放平台處理開放平台資料,您須提供公開發佈且易於查閱的隱私政策,並遵守該政策。

  • b.隱私政策必須遵守適用法律和法規,亦須精確且清楚地說明您所處理的資料、採取的資料處理方式、處理資料的目的,以及用戶可如何要求刪除此資料。

  • c.您只能以您隱私政策明確所述之方式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且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

  • d.您的隱私政策不得取代、修改或牴觸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

  • e.使用開放平台時,您必須維持隱私政策的效力,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給我們。

  • f.在適用情況下,您須在應用程式主控板的「設定」中的「隱私政策」欄位,以及在支援相關操作的應用程式商店中,維護公開顯示的隱私政策連結,並確保隨時將此連結更新至最新狀態。

5.服務供應商和技術供應商


  • a.服務供應商

    • i.除非服務供應商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以下事項,否則您不得透過服務供應商使用開放平台或處理開放平台資料:

      • 1.僅可為您及依照您的指示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以提供您所需的服務,且須遵循本條款、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和政策以及您的隱私政策;不得為其他個人或實體(包括服務供應商本身)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亦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 2.如果服務供應商雇用其他服務供應商(下稱「轉包服務供應商」)以提供所要求的服務,您必須確保服務供應商以書面方式要求轉包服務供應商遵守上述規定。

    • ii.您須確保服務供應商和轉包服務供應商與您同樣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且您亦須為該服務供應商和轉包服務供應商的作為及不作為(包括違規行為)負責。

    • iii.若您停止使用服務供應商或轉包服務供應商,您須確認他們立即停止使用開放平台及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亦立刻刪除他們擁有或控管的所有開放平台資料。

    • iv.如果我們提出要求,您必須提供服務供應商和轉包服務供應商名單,包括供應商的最新聯絡資料、所分享的開放平台資料類型和數量,以及和服務供應商簽定書面協議的相關證明,以證明您遵守本節條款。

    • v.如果我們認為(1)服務供應商或轉包服務供應商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或是(2)前述供應商對開放平台、其他 Meta 產品、開放平台資料或 Meta 產品用戶造成負面影響,我們得禁止您透過服務供應商或轉包服務供應商使用開放平台或處理開放平台資料。若發生此等情況,我們會向您傳送通知。若收到此類通知,您必須立即停止透過該服務供應商或轉包服務供應商使用開放平台或處理開放平台資料。

    • vi.我們得要求您的服務供應商或轉包服務供應商須同意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才可存取 Meta 產品、開放平台或開放平台資料。

  • b.技術供應商

    • i.如果您是技術供應商,您必須遵守本條款的其他條文,以及本節關於您以技術供應商身分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的條款內容。若條款之間有所牴觸,則以對您更具約束力或對我們更具保護力者為準。

    • ii.身為技術供應商,您瞭解並同意以下事項:

      • 1.您只能代表客戶並依客戶指示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以協助該客戶依照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下稱「客戶的目的」),而不得為您自己或其他客戶或實體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例如:您不得為您自己或其他客戶,處理開放平台資料來建立或擴充用戶的個人檔案)

      • 2.您必須確保您會分開管理您代表不同客戶維護的開放平台資料

      • 3.您須隨時將客戶名單和客戶的聯絡資料更新至最新狀態,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給我們

      • 4.若要分享開放平台資料,您必須遵守本條款(包括第 3.a 條「禁止行為」、第 3.b 條「關於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的其他條款」及第 5.a 條「服務供應商」)、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和政策,且僅限於以下情況:

        • a. 若事先以合約禁止客戶以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的方式處理開放平台資料,即可與該客戶分享開放平台資料

        • b. 依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要求分享資料(請務必保留適用法律或法規之規定或要求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

        • c. 依照適用客戶的目的,僅在必要範圍內與服務供應商分享開放平台資料

        • d. 僅依照客戶的目的,於客戶明確指示您與客戶的服務供應商分享資料時,在必要範圍內與該服務供應商分享開放平台資料(請務必保留客戶提出明確指示的證明,並在我們要求時提供)

      • 5.我們得要求您的客戶須同意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才可透過您的應用程式存取 Meta 產品、開放平台或開放平台資料。

      • 6.如果我們認為您的客戶(a)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或(b)對開放平台、其他 Meta 產品、開放平台資料或 Meta 產品用戶造成負面影響,您必須在我們對此提出禁用要求時,立即終止該客戶透過您的應用程式使用 Meta 產品、開放平台或開放平台資料的權限。

6.資料安全


  • a.資料安全規定

    • i.您必須隨時維護行政、實體和技術防護措施,以落實下列事項:

      • 1.因應開放平台資料的敏感性,實行符合或優於業界標準的防護措施

      • 2.遵守適用法律和法規,包括資料安全及隱私的相關法律、規則和法規

      • 3.制定防護措施以防止任何未經授權(包括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處理(為避免疑義,此處所指之處理包括存取、毀損、遺失、變更、披露、散佈或危害)開放平台資料之行為

    • ii.您必須提供公開管道,讓用戶可向您回報應用程式中的安全漏洞,且您必須立即解決已知的問題。

    • iii.您不得徵求、儲存、快取、代理或使用其他用戶的 Facebook 或 Instagram 登入憑證。

    • iv.您不得轉讓或分享用戶編號或您的存取權杖和密鑰,但協助您建置、執行或操作應用程式的服務供應商則不在此限。

  • b.事件報告

    • i.如果發生以下任一事件,您必須在得知事件後 24 小時內盡速通知我們,並就該起事件提供我們相關資訊:

      • 1.任何未經授權(包括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處理(為避免疑義,此處所指之處理包括存取、毀損、遺失、變更、披露、散佈或危害)開放平台資料之行為

      • 2.任何合理認為可能對您、您的服務供應商或轉包服務供應商的 IT 系統之安全性、機密性或完整性造成損害的事件

    • ii.您必須立即對該起事件進行補救,並在合理範圍內與我們合作,包括就該事件對開放平台資料造成的影響和已採取的修正措施合理地說明詳細情況,並針對您遵循適用法律和法規的任何通知或其他規定採取的措施,隨時提供我們最新資訊。

7.法規遵循審查權利,以及本條款的停用和終止


  • a.應用程式審查:我們得要求您提交應用程式供我們審查或批准(下稱「應用程式審查」)。無論您的應用程式(包括該應用程式對任何開放平台資料的存取權限)是否獲得批准(由我們全權決定),您都必須確保您的應用程式遵循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我們亦得隨時審查您的應用程式,並全權判定該應用程式是否遵守上述規定。您須配合我們的審查工作,並提供我們索取的任何資訊。我們得查證您在審查期間提供給我們的資訊,或應用程式主控板上的資訊。您應隨時更新主控板,以維持資訊的完整度和正確性。

  • b.定期監管:我們或依我們指示進行相關工作的第三方專業人士(包括稽核人員、律師、顧問和/或電腦鑑識分析師;以下統稱「第三方稽核人員」)得使用技術和操作措施,定期監管您的應用程式,以及該應用程式使用開放平台和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的權限。

  • c.審核權

    • i.我們或第三方稽核人員每年(日曆年度)最多可執行一次稽核(除非有必要情況),以確保您和您應用程式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的方式始終遵循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

    • ii.我們會在正常上班時間執行稽核作業,並至少提前 10 個工作天提供您書面通知(電子郵件即可),除非我們認為有必要情況(由我們全權決定),須立即進行稽核。

    • iii.您須配合我們的稽核作業,包括(1)提供您 IT 系統和紀錄的所有必要實體及遠端存取權限,以及(2)合理提供相關資訊和協助(包括指派熟知您或您應用程式處理開放平台資料方式的人員來回答我們的詢問)。

    • iv.您也須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取得服務供應商的許可和配合,讓我們可針對供應商的 IT 系統、紀錄和相關人員進行稽核。

    • v.您須在合理可行的時間內(由我們依事實和現況決定),盡速對稽核中查出的違規行為進行補救。補救完成後,我們得執行後續稽核,以確認違規行為是否已適當修正。

    • vi.如果稽核結果顯示您或您的服務供應商有任何違規行為,您必須償付我們在執行稽核及任何相關後續稽核所花費的合理成本和費用總額。

    • vii.本條款終止後,我們依本節規定可行使的稽核權在您確切證明您已停止處理所有開放平台資料,或您和您服務供應商所持有或控管的開放平台資料都已刪除後(以兩者中較晚發生者為準)的 1 年內仍持續保有效力。為避免疑義,本節中的任何條款均不得限制我們依法律、衡平法、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可享有的其他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

  • d.認證:針對您使用開放平台或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的行為,我們得隨時要求(以書面方式或透過您的應用程式主控板、開放平台或任何 Meta 產品)您提供資訊、認證和證明,您亦須按我們要求的時間和格式提供上述內容給我們。這包括確認:(i)您是否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和(ii)您索取或取得開放平台資料的目的或用途,以及每項目的或用途是否皆遵守本條款和其他所有適用條款及政策。上述認證和證明必須由您的授權代表提供。

  • e.停用和終止

    • i.若我們認為有下列情事發生(由我們單獨判定),我們得對您和您的應用程式執行處分:

      • 1.您未能及時回應我們所提出的監管或審核要求

      • 2.您或您的應用程式違反或疑似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或是對開放平台、其他 Meta 產品、開放平台資料或 Meta 產品用戶造成負面影響

      • 3.您必須遵守適用法律或法規,或是法院命令或政府機關的其他規範或要求

      • 4.有必要保護 Meta 旗下公司免受法律或法規責任

    • ii.我們得經通知或不經通知,隨時(包括對您的應用程式進行調查期間)執行處分。政策執行得以自動或人工方式進行,包括將您的應用程式停權或移除、移除您和您應用程式對開放平台的使用權限、要求您停止處理並刪除開放平台資料、終止我們與您的協議,或其他任何我們認為適當的處置,包括終止與您的其他協議或禁止您使用 Meta 產品

    • iii.若您的應用程式逾 28 天未使用或存取特定開放平台 API、權限或功能,我們得經通知或不經通知,即將您應用程式對該 API 的存取權限停權或終止。

8.通知

您同意本條款後,我們得透過電子郵件、郵寄(例如寄送至您在應用程式帳號中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或郵寄地址),或是 Meta 產品(例如您透過我們產品建立的帳號)的通知功能,向您傳送任何書面通知、要求或通訊內容。您必須隨時更新您的聯絡資料,包括姓名、商家名稱和電子郵件地址。

9.賠償

在不限制《Meta 商業條款》「賠償」一節適用範圍的前提下,若有用戶因您對開放平台的使用、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的行為、您的內容、您的應用程式、名稱或標誌、產品或服務或是開放平台相關操作,而向 Meta 旗下公司提出索賠、訴訟或爭議,您必須負責賠償並保障 Meta 旗下公司免受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害賠償、損失和任何費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和成本)。

10.跨國傳輸 — 歐洲經濟區(EEA)資料傳輸

若您處理的開放平台資料包括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所控管之個人資料(下稱「Meta Ireland 資料」),且將此等 Meta Ireland 資料傳輸至(在傳輸當下)未獲得歐盟執行委員會依《一般資料保護規章》(Regulation(EU)2016/679)第 45 條作出明確適足性認定之歐洲經濟區(EEA)以外地區(下稱「EEA 資料傳輸」),即適用本節之條款。

進行 EEA 資料傳輸時,您使用 Meta Ireland 資料之行為均須遵守《標準契約條款》中與「控管者到控管者傳輸」(第一部分)有關的規範。在此情況下,您同意就該條款第四節第 17 和 18 條而言,第 1 項和第(b)項應分別適用,且該會員國應為愛爾蘭。此第 10 節條款(跨國傳輸 — EEA 資料傳輸)中的所有內容均無意變更或修改《標準契約條款》。基於該條款附錄所述之目的,以下內容將適用:

您的權利、所有權和義務

  • a.在該條款附錄一(A)中,根據該條款定義,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是「資料匯出者」,您則是「資料匯入者」。

    b.在該條款附錄一(B)中:

    • i.「資料主體類別」是瀏覽、存取、使用應用程式以及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的產品和服務,或以其他方式與之互動的用戶;

    • ii.「個人資料類別」是指 Meta Ireland 資料,其中包括個人檔案資料、相片和影片、地點資訊、用戶間的通訊內容、使用應用程式及其他產品和服務的相關資訊、付款資料、裝置資訊、瀏覽使用「讚」或「留言」按鈕或其他服務整合之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的相關資訊、來自第三方合作夥伴或 Meta 旗下公司的資訊,或其他《資料政策》所述之資訊

    • iii.「敏感資料」是指披露以下資訊的個人資料:種族或民族、政治立場、宗教或哲學信仰、工會會員身分、基因資訊、用於識別自然人唯一身分的生物辨識資料、健康相關資料或與自然人性生活或性傾向相關的資料、前科紀錄或被指控犯罪之相關資料

    • iv.「傳輸頻率」必須持續維持,以實現以下第 10(b)(v)條所述之目的

    • v.「資料傳輸性質與目的」是您依據您和/或客戶的適用條款與條件以及隱私政策,向用戶提供應用程式及其他產品和服務

    • vi.「個人資料的保留時間」如第 3(d)(i)(2)條所述,除非適用法律規定將 Meta Ireland 資料保留更長的時間;在此情況下,您只能在此等適用法律規定的時間範圍內保留此等 Meta Ireland 資料,且一律須遵守第 10(d)條條款內容


  • c.就《標準契約條款》附錄一(C)而言,法定監管機關應為位於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

    d.就《標準契約條款》附錄二而言,您應落實並維護 Meta 的技術和管理措施

10A.跨國傳輸 — 英國資料傳輸

若您處理的開放平台資料包括受英國 GDPR 規範(如英國《2018 年資料保護法》所定義,下稱「DPA」或「英國資料」)且由 Meta Platforms, Inc. 所控管之個人資料,並將此等英國資料傳輸至(在傳輸當下)未獲得國務大臣依英國 GDPR 和 DPA 相關條款作出明確適足性認定之英國以外地區(下稱「英國資料傳輸」),即適用第 10A 節之條款。

進行英國資料傳輸時,您使用英國資料之行為均須遵守《獲准增補協議》(此協議在此經引述而納入本《條款》,且視同已根據下述規定訂定與完成)。此第 10A 節條款(跨國傳輸 — 英國資料傳輸)中的所有內容均無意變更或修改《獲准增補協議》。下方使用之所有詞彙,其意義如《獲准增補協議》中之定義。基於《獲准增補協議》所述之目的,以下內容將適用:


  • a.在《獲准增補協議》表 1 中,締約雙方的詳細資訊如下:


    • i.如《獲准增補協議》之定義,Meta Platforms, Inc. 是「資料匯出者」,您則是「資料匯入者」。

    • ii.雙方的詳細資訊和主要聯絡資料為:
        Meta Platforms, Inc., 1601 Willow Road, Menlo Park, CA 94205, USA;聯絡人的詳細資料將由資料匯出者不定期通知資料匯入者。

        開發人員的詳細資訊和主要聯絡資料即為您不定期通知 Meta Platforms, Inc. 的詳細資訊。


    • iii.雙方皆同意,若雙方執行本條款即視為執行《獲准增補協議》。


  • b.在《獲准增補協議》表 2 中,獲准的歐盟《標準契約條款》中選取的單元應為第 1 部分(控管者到控管者)。

    c.《獲准增補協議》表 3 應填入下方資訊:

    • i.附錄 1A:雙方名單:請查看上方表 1 參考資料;若要瞭解與移轉資料相關的活動,請參閱本條款。

    • ii.附錄 1B:傳輸說明:雖然條款所提及之「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應取代為「Meta Platforms, Inc.」,「Meta Ireland 資料」也應取代為「英國資料」,但仍適用第 10(b)節中的資訊。


    • iii.附錄二:技術和管理措施:就附錄二而言,您應落實並維護 Meta 的技術和管理措施


  • d.在《英國增補協議》表 4 中,資料匯出者得根據《英國增補協議》之條款終止《英國增補協議》。

11.一般條款


  • a.根據我們的《服務條款》,若未事先經我們書面同意,您不得將您在本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予他人;前述轉讓行為可能包括移轉、收購、合併、控制權變更或其他形式的轉讓方式。任何未經允許的轉讓都將視為無效。若為經許可的轉讓行為,您僅可於再次提交應用程式並獲得應用程式審查程序核准後,才能依據本條款繼續僅用您的應用程式處理開放平台資料。

  • b.您亦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包括《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簡稱「COPPA」)及《影視隱私保護法案》(Video Privacy Protection Act,簡稱「VPPA」))。

  • c.若本條款與其他任何適用的網路條款有所牴觸,則以對您和您的應用程式更具約束力或對我們更具保護力者為準。如果您先前已同意《延伸開放平台產品補充條款》及/或前述補充條款的《技術供應商修訂條款》,本條款可取代上述條款。

  • d.我們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您在修改後繼續使用或存取開放平台,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條款的修訂內容。

  • e.我們得隨時變更、暫停或終止提供開放平台。此外,我們得針對某些功能和服務設立限制,或是限制您使用我們部分或全部的 API 或網站,無須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 f.如果我們選擇提供開放平台的支援或修改服務,我們得隨時終止任何此類服務,無須另行通知。

  • g.我們不保證開放平台永遠免費。

  • h.我們可以發出新聞稿或公開聲明/披露,說明我們與您的關係或您使用開放平台之事實。

  • i.本條款終止後,本條款授予您的所有權利便立即終止,您也須立即停止使用開放平台,以下條文在本條款終止後仍將維持效力:第 2.b 節、第 2.c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第 9 節、第 10 節、第 10A 節、第 11 節以及第 12 節。

12.詞彙表


  • a.「應用程式」係指任何與開放平台整合的項目,或是我們已指派應用程式識別碼的技術整合項目。任何由您或代表您所提供的開放平台相關程式碼、API、SDK、工具、外掛程式、Bot(機器人程式)、網站、應用程式、規格和其他技術,均視為您應用程式的一部分。

  • b.「獲准增補協議」係指獲准歐盟《標準契約條款》之《跨國資料傳輸增補協議》(第 B1.0 版),此協議是由資訊委員根據《2018 年資料保護法》第 119A 節於 2022 年 3 月 21 日發佈,並得由資訊委員修訂、取代或替代。

  • c.「稽核」係指對您或您服務供應商的 IT 系統或紀錄進行審查、檢驗或稽核。

  • d.「條款」係指編入歐盟委員會 Decision(EU)2021/914 決議文件的《標準契約條款》。

  • e.「客戶」係指技術供應商應用程式的用戶。

  • f.「開發人員」係指建立或操作應用程式的個人或實體。

  • g.「開發人員文件」的定義請見第 1.c 條(「簡介」)之解釋。

  • h.「IT 系統」係指用於處理開放平台資料的資訊技術系統(包括實體和虛擬)、網路、技術及設施(包括資料中心和雲端設施的實體和遠端存取權限)。

  • i.「必要情況」係指以下任一情況:

    • i. 依適用法律、規則或法規之規定,或是依據法院命令或政府機關之規定或要求

    • ii. 我們懷疑您或您的應用程式在處理開放平台資料時,違反了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

    • iii. 您進行控制權變更交易,或是轉讓(或要求轉讓)您在本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 iv. 我們認為有必要確認您和您的應用程式是否已依據本條款和其他適用條款及政策,刪除開放平台資料(是否必要則由我們全權判定)

    • v. 我們認為有必要確認是否已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處理稽核程序所查出的違規行為(是否必要則由我們全權判定)

  • j.「開放平台」係指一系列 API、SDK、工具、外掛程式、程式碼、技術、內容和服務,讓其他人士(包括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和網站營運人員)可用以開發功能、擷取來自 Meta 和其他任何 Meta 產品的資料,或提供資料給我們。

  • k.「平台資料」係指我們在您同意本條款之前、當下或之後,透過開放平台或您的應用程式直接或間接提供給您的任何資訊、資料或其他內容,包括從這類資料進行匿名處理、彙總或衍生的資料。平台資料包括應用程式權杖、粉絲專頁權杖、存取權杖、應用程式密鑰和用戶權杖。

  • l.「處理」係指任何在資料或資料集上執行的任何單一操作或多項操作(無論是否透過自動化方式),包括使用、蒐集、儲存、分享或傳輸。

  • m.「禁止行為」的定義請見第 3.a 條(「禁止行為」)之解釋。

  • n.「紀錄」係指與開放平台資料處理相關的帳冊、協議、存取紀錄、第三方報告、政策、處理程序和其他紀錄。

  • o.「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係指符合以下任一情況的開放平台資料:(i)在合理範圍內可用於識別特定用戶或裝置;(ii)可使用此處所列之權限加以存取;或(iii)經我們指定為受限制資料。雖有前述內容,但受限制的開放平台資料不包括可用此處所列之權限存取的資料。

  • p.「SDK」係指我們提供給您的任何物件程式碼、原始碼或文件,以協助您建立於開放平台使用的應用程式或內容。

  • q.「服務供應商」係指您提供與開放平台或任何開放平台資料相關的服務時所使用的實體。

  • r.「技術供應商」係指主要用途在於協助用戶存取和使用開放平台或開放平台資料的應用程式開發商。

  • s.「第三方稽核人員」的定義請見第 7.b 條(「定期監管」)之解釋。

  • t.「用戶」係指應用程式的用戶(包括個人和實體)。

  • u.「您的內容」的定義請見第 2.b 條(「您給我們的授權」)之解釋。